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省外)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12年与四川音乐学院等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6月,学校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系“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毗邻南郊机场和绵阳南湖公园,现有绵阳校区、梓潼校区和成都校区;已使用土地1500余亩,总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教育教学、生活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条件先进;建有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室近百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亿元。
学校设有美术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化经济学院、汤用彤国学院、书法篆刻学院、职业教育学院七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19个;形成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与历史学为主干学科,文化艺术与工学、经济学相融合的特色学科。根据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和依托行业优势,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00名。
学校拥有一支800余名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文化部前部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冯崇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宏、国家一级作曲家兼演奏家卞留念、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雷原、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赵塔里木等被聘为名誉校长;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
学校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立了以王蒙先生命名的集收藏、陈列、展览、研究、公共教育、国内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王蒙文学艺术馆;与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社科院、中央电视台等130多家企事业建立了多元化合作关系;与绵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文化科技产业示范园”;与华夏母亲之都、嫘祖故里四川盐亭县政府共建“中国美术西部写生创作基地”;与北川县人民政府共筹“羌文化保护中心”;与梓潼县人民政府共建“文昌文化研究院”,建设中的“四川梓潼实践实训校区暨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旨在打造集教学、实践实训、表演、博览、创作、交流等于一体的中国艺术教育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和高年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大力推进国内外合作办学,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美国加州州力大学圣贝纳迪诺、韩国艺苑艺术大学、新罗大学校、俄罗斯赫尔岑国立师范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意大利欧洲设计学院、法国阿尔让特伊国立艺术学院等30多所世界著名院校签订了留学项目及其他合作协议;在国家正常专升本指标外,与四川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合作开办自考专升本项目,为学生发展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稳居95%以上。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参加音乐、舞蹈、美术、传媒、设计、文学创作大赛等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大奖300余项;成功完成第二、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艺术展厅和开幕式的策划展演,及2015年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表演任务;连续多年成功举办绵阳新年音乐会。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终身教育理念,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推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体制改革,立足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跟产业转型升级的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基本类型定位,面向四川文化艺术产业发展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文化产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所设专业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旅游管理类十一大专业类别。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空中乘务以及影视灯光,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与艺术相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鉴定与设计和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和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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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
汉语国际教育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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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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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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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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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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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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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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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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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音乐表演 |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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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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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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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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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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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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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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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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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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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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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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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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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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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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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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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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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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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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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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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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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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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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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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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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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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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 |
(二)三年制专科
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生·年] |
普通类 |
财务管理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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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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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策划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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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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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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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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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音乐表演 |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
14000 |
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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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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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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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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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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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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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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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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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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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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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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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设计与工艺 |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学校官方网站中公布的各省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网址)进行现场(网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领取(打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现场报名还需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校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信息[注: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除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进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复试外其余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科目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1)羌藏歌舞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唱法)];③舞蹈综合素质2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2)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3)声乐[流行演唱(原通俗唱法)]演唱: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4)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打击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堂鼓、排鼓、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音乐学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③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音乐表演与音乐学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参考教材《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100分(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限单曲CD伴奏带]。
4.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1)影视表演:①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2)服装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服装表演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泳装、时装、单曲CD伴奏带);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5.戏剧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学:①戏剧艺术常识及作品赏析100分(含戏剧常识、戏剧理论、文艺常识等;笔试,90分钟);②命题故事100分(笔试,90分钟)。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绘画150分(风景或人物面部,默写;150分钟);②综合知识测试50分(面试,美术基础知识或考生对时尚敏锐度的了解)。
8.录音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基本乐理、物理及文艺常识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声音分析100分(任选一部影视作品对声音进行分析;笔试,90分钟)。
9.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播音与主持(分一试和初复试两种考试形式)
一试(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除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外均执行一试)
一试: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②指定作品朗读10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初、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且仅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执行初复试形式)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
复试:①指定作品朗读15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2)空中乘务(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63-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4-185cm)
①语言表达50分(中文自我介绍);②形体展示50分(舞蹈、武术、健美操、广播体操等);③综合面试及身体初检100分(考生5人一组,着职业正装或空乘制服登台,女生须穿高跟鞋,集体上前按考官要求进行正面、侧面、背面展示,再逐个做规定动作进行形体观察; 进行身高、体重、皮肤及疤痕的检测)(特别说明:考生不得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盘头;其他身体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④指定作品朗读100分(朗读客舱中英文广播词)。
10.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①影视摄影基础100分(摄影基础知识、文学常识;笔试,90分钟);②影视作品分析100分(影视作品默评;笔试,90分钟)。
11.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①单色描绘100分[运用单色对表现对象进行描绘(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②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运用色彩对表现对象进行综合表现(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
12.美术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美术学:①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美术基础知识;笔试,90分钟);②美术作品分析100分(分析美术作品的创作形式、主题表达和创作背景等;笔试,90分钟)。
13.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默写;150分钟);②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默写;180分钟)。
14.摄影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摄影:①摄影作品分析100分(根据提供的摄影作品进行分析;笔试,90分钟);②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历史地理常识、美术基础常识、行业分析;笔试,90分钟)。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了考点:凡我校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校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校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校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高考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六)参加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收取标准:200元/生·专业(复试另收:100元/生·专业);完成报名手续后,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食宿和旅费自理。
(七)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四月中旬直接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发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四川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来源: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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