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5年成绩查询、复查程序及规定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5年成绩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省外专业考试成绩复查程序及规定
省外专业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查:
一、复查程序及规定
1.考生申请复查成绩时,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所查考试科目及联系电话,并附《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发送传真至学院招办(0816-6357996),招办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纪检部门,学院纪检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招办,再由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2.经核查确有问题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查报告,由学院招办确认后予以更正,并通知考生本人。(此项工作限三天内完成)
二、复查范围
考生只限在接到分数通知后,复核成绩是否存在漏评、漏阅、登分错,不重新评卷。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考生不得查阅答卷。按照规定,复核结果只提供所复核专业的总分。
三、复查时间
公布成绩一周内可以接受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就业部招生办公室。
省外艺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姓名 | 省份 | 身份证号码 | |
考生号 | 所查考试专业、科目 | 联系电话 | |
申请原因:
年 月 日 | |||
复查情况及结果:
年 月 日 | |||
复查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纪检部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上一篇:我校举办全国百家学校艺术教育与培训发展交流晚会 2014/11/14
- 下一篇:中国视窗报道我院举办全国百家学校艺术教育与培训发展交流会新闻 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