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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6/4/20 16:38:12点击:

     4月18日,备受关注的《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从2021年开始,高校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择优录取。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方案》明确,我省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目前,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有4门,分别是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方案》提出,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方案》明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为确保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可信可用,制定出台我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同时分散备考压力,减轻过重学习负担,《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可信。

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和评价过程。

高职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

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时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人才,又使学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方案》明确,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2021年前,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两类入学考试时间和录取办法不变,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类别,加大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达到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

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

在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中,《方案》提出,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高考升学率,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据悉,我省将逐步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减少高分考生落榜,全面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

同时,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方案》还提出,全面推行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的办法,推行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